「為符合陽光法案端正政風、誠實申報之精神,並落實張縣長清廉執政的施政理念。」雲林縣政府10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核公開抽籤,於109年2月17日上午10時於本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會議室舉行。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108年度應向縣府政風處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計有745人,依法務部規定應抽查至少百分之10比例,因此須抽出75人之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再由75人中抽2名進行前後年度財產比對,縣府為求公平起見,特依申報人之服務機關及職務按比例分配立意抽樣名額,高中及國中小學之校長應抽出19人、總務主任應抽出23人、主(會)計人員應抽出15人、事(庶)務組長應抽出8人;縣府各單位應抽出6人;各地政事務所應抽出3人;各戶政事務所應抽出1人。
公開抽籤作業由縣府秘書長張志銘主持,政風處處長陳昭孔擔任監察人,教育處及人事處派員列席見證,共抽出75位申報人,並將由縣府政風處審核其申報資料是否屬實,如有故意申報不實之情事,將函報法務部裁處。
本次申報人抽中名單如下:
本府各單位(含附屬單位)6人:
林○造、李○諺、黃○宏、
邱○堉、鄭○義、李○興。
本縣戶政事務所1人:
楊○純。
本縣地政事務所3人:
陳○茂、張○嘉、林○憲。
本縣高國中小學校長19人:
李○人、王○欽、林○茂、鍾○哲、楊○娜、
林○展、陳○隆、鍾○益、黃○瑋、蘇○新、
許○然、胡○漢、林○娟、沈○桂、張○芬、
王○燦、廖○祿、陳○誌、蕭○文。
本縣高國中小學總務主任23人:
鄭○如、廖○傑、高○祥、徐○吉、蔡○芳、
張○修、李○先、翁○怡、吳○玲、廖○傑、
王○宇、潘○珍、林○蓁、洪○斌、鄭○家、
鐘○芳、陳○揚、林○藝、蘇○賓、劉○位、
施○茹、楊○諺、陳○城。
本縣高國中小學事務(庶務)組長8人:
游○正、蘇○鈞、郭○萍、趙○德、
胡○祥、黃○利、林○郡、陳○儀。
本縣高國中小學主(會)計人員15人:
林○儀、黃○立、黃○雯、李○霞、莊○志、
吳○慈、曾○純、陳○伶、林○雲、林○宏、
陳○華、謝○明、黃○君、廖○珍、李○蘭。
前後年度財產比對2人:
吳○玲、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