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科
政風預防科
一、 辦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事項。
二、 辦理廉政會報。
三、 辦理專案稽核。
四、 採購案件資料之蒐集、彙整、分析。
五、 執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防貪規範。
六、 訂定、修正廉政相關法令規章。
七、 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及查閱事項。
八、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行政調查及宣導作為。
九、 推動行政透明措施。
十、 辦理表揚獎勵廉潔楷模。
十一、 訂定、修正防貪指引。
十二、 辦理廉政問卷調查及結果研析。
十三、 再防貪專報之研編與參考運用。
查處科
政風查處科
一、 貪瀆不法發掘處理。
二、 辦理機關首長及上級機關交查交辦事項。
三、 廉政風險業務之清查。
四、 受理民眾檢舉業務。
行政科
政風行政科
一、 政風組織及人員管理。
二、 政風業務督導考核之策劃與執行成果之處理。
三、 政風工作檢討會議之召開。
四、 政風業務年度工作計畫及年終執行成果檢討報告。
五、 公務機密維護。
六、 資訊使用管理稽核。
七、 機關設施及首長安全維護。
八、 機關安全維護會報。
九、 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
十、 專案安全維護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