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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自113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

  • 發布單位:稅務局-納稅服務科

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

將自113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

攸關你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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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住家用房屋,新增『辦竣戶籍登記』條件

1.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 辦竣戶籍登記

3.沒有出租或營業

自住房屋符合以上3條件,就能適用稅率1.2%

房屋稅改「按年」計徵,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請於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貼心提醒】還沒設立戶籍的粉粉,請把握時間於114年3月22日前遷入戶籍並提出申請,享自住用稅率1.2%。

想更深入了解房屋稅2.0專區

詳情請看 https://reurl.cc/MOV6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