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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密維護案例

  • 發布單位:行政科
  • 發布日期:109-08-03

內容


某甲為勞動檢查機構檢查員,其係初任公職剛滿一年的菜鳥,在一次受理民眾檢舉渠任職之「○○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下稱○○公司)違反勞動條件,並要求身分保密之申訴案件中,某甲為查明○○公司有無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情事,至申訴人任職之○○公司實施檢查,並向雇主調閱含申訴人在內之員工名冊。惟在案件處理上,某甲疏未注意○○公司員工總數及調閱人數間之抽樣比例(該公司員工總計7名,某甲僅調閱2名員工之資料),且調閱之員工資料均係在同棟大樓任職管理員之人員,致雇主得縮小臆測申訴人之範圍。
檢查員某甲翌日接獲雇主來電訛稱其知悉何人為申訴人,並表示該員同意撤回申訴案。某甲聽聞即欲聯繫申訴人確認其真意,然因受理時未詳加確認申訴人聯絡電話,致無法立即聯繫到申訴人,隨即某甲竟選擇直接傳真申訴撤案單至○○公司。此舉讓雇主直接接獲該撤案單,並持單要求其懷疑為申訴人之員工撤案,且公開質疑申訴人對公司之忠誠度,致申訴人在公司承受莫大壓力,進而心生強烈的離職念頭,造成十分慘重的傷害。

-轉自法務部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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